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常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2)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日起3日内做出准或者不准的决定。3)管理中心审核准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如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本人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常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2)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日起3日内做出准或者不准的决定。3)管理中心审核准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如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本人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
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 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 1 、《购房合同》 2 、《房地产权证》 3 、购房发票 4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 人员需提供) (二) 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 1 、 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2 、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三)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员工,离职并离开上海时 1 、 外地户口本 2 、 身份证 3 、 上海市退工单 4 、 外省市单位的录用合同 ----------------------------------------------- 备注 1 、 提取金额的限定为:可提取房地产权证发证日之前所缴纳的公积金。 2 、 产证发证日距离提取公积金之日在 6 个月之内,只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建行直接办理即可;如若超过 6 个月,但在 18 个月内的,则要前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前往建行办理提取;超过 18 个月则不能提取。 3 、 房产所在地在外省市的,办理提取手续可前往公司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建行浦东支行)办理,房产所在地在上海的,必须至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支行办理提取。
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1、《购房合同》2、《房地产权证》3、购房发票4、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人员需提供)(二)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1、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三)持
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1、《购房合同》2、《房地产权证》3、购房发票4、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人员需提供)(二)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1、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三)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