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金是买房预付的钱,假如买房,订金冲抵房款,假如不买,可以退。
2、定金是一种约定,假如双方合同约定不准反悔,那么买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定金。假如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和定金是有很大不同的,你要清楚自己交的是那个。然后看你们订立的购房合同上关于退房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做就好了。假如是订金,合同又没有约定不退订金,那么你就可以要求退,假如他们不退,你就去房管局投诉,或者去购买者协会投诉。中介很怕政府部门查处他们的。期望可以对你有用
建议不要跟房东提合同丢失的事,直接跟他办理退房、退押金。假如双方没有争议的话,是不需要查合同的。跟房东客客气气、笑脸迎人,适当让着点,只要对方不是人品特别不好的是不会有意挑你刺的。假如你判断房东是刻板的人,只能找房东复印合同了。找个合理一点的理由吧,就像你回老家带过去忘记带回来了。假如房东处事比较灵活,你也可以当没这回事,到时候退押金就说给他开个已收到押金的收条即可。
我觉得买转揭的房子会存在着一些隐性风险。主要在于过户的方式,假设你是买方:其一假如是直接更名的方式(即卖方关于房屋的剩下按揭你原本不动接过来,然后把首付款及差价还给卖方),这是最便捷的,只是这样办手续非常麻烦,需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交易所或产权登记中心)、银行、卖方、买方,有时还需要开发商几方相互配合操作才有办法,只是要同时召集这几方来办难度很大。就有以下方式:你帮卖方先把银行余款还上,等房屋解押后,再来办过户与按揭手续,不过这样的话你的风险会比较大,由于存在着等房屋解押后,房东反悔,不想卖房,这样你的解押款追回的程序非常麻烦(经常弄到法院去),有的人甚至一解押,边打官司一边把房子都卖了,到时候根本追不回钱的都有。采用此种方式,最好不要自己去垫钱,而去找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由他们作为中间人提供资金,来进行操作,这样比较安全,交易不成卖方钱也拿不走。只是这样要付担保公司一定的担保金额(担保金的利息)最后一种应该说是最好的,就是房东自己有余钱,可以先解押,然后同时与你签定合同,等解押后再过户并办理按揭,以及违约责任等。这样等他的产权证办出来后过户,你的风险就小的多了,不过也存在着解押没有及时,一直拖等,那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就可尽量预防及防止。从房东而言,他会提高定金的数额,让你不容易反悔,假如他解押完你不买,那要赔偿双倍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