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经验:
一、决定装修准备工作——调正心态,迎接装修装修是为了将冰冷的空间,变为承载自己生活情趣的家。装修前的第一步,就是要依照自己的切身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首先价格观要正确,不要盯紧价格不放,防止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装修风格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追求生活的务实,而不是按部就班画葫芦。其次是防止攀比、炫富、过度浪费的错误观念,给空间一定的自由,方可以给心情多一份平和,给装修多一分把握和从容。
二、交房时准备功课——验房步骤,不可或缺很多人一拿到新房钥匙,就急着让装修队伍进场,常常忽略了检查房屋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装修前的验房是非常重要的保障措施。验房是房屋交付后,业主对其内部质量进行整体验收,检查房屋质量看看是否合格。仔细、完善的验房过程,能防止日后房屋出现问题时,开发商,装修施工方“互踢皮球”现象。验房时,假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须找开发商进行交谈,如若问题不大,则可在装修前修补一下。验房主要包括:验结构、验墙体、验水电、验管道、验防水等。
提供原建筑设计施工图、装修施工方案等资料,向市房地产管理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鉴定合格的,鉴定报告、装修施工方案送物业公司备案,办理装修施工手续。
施工图通常不提供给业主的。由于通常开发商自己也只有给施工单位的八套蓝图。不过某些专业的图纸要提供给业主,就像水、电、暖专业的图纸是要提供给业主的。
收房的程序和关注事项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该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实际措施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依照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实际措施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二、收房关注事项
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假如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1%)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3%)、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假如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假如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引发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应该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取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由此看来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其他问题有:面积误差问题;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公共配套和共用设施不健全。
3、购房签约时细化条款在此,律师提醒购房人,由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复杂性,项目延期交房极为普遍,因此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此方面的条款如入住时间、违约处罚等务求详尽、严谨。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买的没有卖的精,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购房人买房时特别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量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实际项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收房时应该仔细查看的文件律师告诉记者,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应该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交房、验房、收房过程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二、验房。
1、业主还是应该在合理期限内验房,即一定要按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收房。(律师:若不按入伙通知书时间前往验房,业主要有负违约责任的准备)。
2、在没有验房前,大家对所有要签字的文件需谨慎。
3、关于通知书上一些要交纳的费用,由各业主依照自身问题决定。(律师:业主交纳相关费用后,仍保留有追索的权利。)
4、验房后将发现的问题,应该向开发商或其委托的人(其实只有具有委托书的才有资格)提出整改意见,并要得到开发商的书面认可,即承认有以上问题。或在收房时需要填写的单子上注明并要求整改。
5、保留带有双方签字的收房时填写的单子(或复印件)并妥善保管,留做日后自己维权的资料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