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落户政策
1、在2008年10月31日(含)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有这些政策执行:购买住房面积120平方米或总价30万元以上住房可办理当地入户手续。(注:实际操作时主要适用于市中心城区)
2、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有这些政策执行: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当地入户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3、购二手房不能落户。备注:2009年6月1日,武汉市发布消息:在远城区购买商品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即可办理当地户口。(但据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该政策暂时尚未开始执行)
二、契税和维修基金费用如何确定
1、契税征收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依据:1997年10月1日前契税按照6%税率征收;1997年10月1日起契税按照4%税率征收;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按2%税率征收;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以前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合同签订与2004年3月1日及以后单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住房及房屋用途为别墅的,均属于非普通住房,契税按照4%征收;合同签订于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中心城区别墅类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于普通住房中任一条件的契税按3%征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含)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契税按1.5%征收;非中心城区别墅类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于普通住房中任一条件的契税按3%征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单价不超过5700元/平方米(含)且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契税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按1%税率征收;
2、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2008年11月1日前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缴存;2008年11月1日起商品住房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含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70平方别墅该如何设计:
1.简洁明快型:简洁明快又不单调的设计风格,营造出温馨、典雅、舒适、庄重的室内设计效果。主要用材质的质感变化,简洁明快的线条造型,配以灯光的修饰,这样的结合就饱满了空间。
2.欧式风格:欧式风格的主基调为白色,主要的用材为石膏线、石材、铁艺、玻璃、壁纸、涂料等去体现出欧式的美感,欧式风格独特门套及窗套的造型更能体现出欧美风情,更能体现出主人身分的象征。结合后期欧式家具的衬托空间自然的流露无疑。
3.古典风格:主要的宗旨是隆重、豪华、典雅,设计手法主要采用符号,壁炉与柱子的构图表现鲜明的欧式古典风格,色彩中加入金色,深红色的木材使空间典雅而富丽。
4.现代风格:主要是依照客户的爱好。比如:色彩上、造型上等,现代风格的类型好几种,非常抽象是十分能体现主人个性的风格。居室设计师是使用客户的想法来设计别具一格的效果空间。
5.中式风格:中式风格说白了就是我国古代的家居风格。主要造型是以明、清家具为主。如:窗花、条案、茶几、线条、字画等材质的对比营造氛围。材质的主要色调为黑色、深红木色,设计过程中也是依照户型来量身设计,由于中式风格的设计有一大部分是造后期的家具配式来点亮整个空间,在设计中考量合理衔接家具、空间的点、线、面之间的流畅,造型太乱的线会打乱整个空间。
一、购房落户政策
1、在2008年10月31日(含)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有这些政策执行:购买住房面积120平方米或总价30万元以上住房可办理当地入户手续。(注:实际操作时主要适用于市中心城区)
2、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有这些政策执行: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当地入户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3、购二手房不能落户。备注:2009年6月1日,武汉市发布消息:在远城区购买商品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即可办理当地户口。(但据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该政策暂时尚未开始执行)
二、契税和维修基金费用如何确定
1、契税征收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依据:1997年10月1日前契税按照6%税率征收;1997年10月1日起契税按照4%税率征收;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按2%税率征收;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以前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合同签订与2004年3月1日及以后单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住房及房屋用途为别墅的,均属于非普通住房,契税按照4%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