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资格*或注册*、职称*、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7、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明、资格*或注册*、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8、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明、**、职称*、项目经理资质*、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资质标准如下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
资质标准如下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 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折叠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3)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资质标准如下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 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折叠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3)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