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向受委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2、贷款受理: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时,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贷款申请所需资料,申请资料收齐后,向借款人出具一份《贷款申请受理回执》。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经调查并符合贷款条件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管理审核。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就贷款相关事情实行面谈制度,并形成面谈笔录
公积金提前还款业务,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
(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
(3)借款人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以下统称“借据”)及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借据;
(4)借款人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按月住房补贴提取申请书》,这些统称《提取申请书》,下同)一式二份。
2、配偶资料申请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的,配偶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
(2)配偶住房公积金卡;
(3)配偶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二份;配偶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配偶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期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