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67.4.3与7.4.1条7.4.3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4.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应按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2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m2;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5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的楼梯间前室除外);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7.4.1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4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5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6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楼梯顶叫楼梯间,楼梯间是一个词语,注音是lóutījiān,指的是容纳楼梯的结构,包围楼梯的建筑部件,简单易懂。广泛出现在工业和民用建筑里,由于生活实际需要而建造,作为连接上下交通的枢纽。需要楼梯的地方大多都有楼梯间,但少数情况也会不建造,例如室外的钢架楼梯等。楼梯间又有开场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国家现有建筑法规明确规定各种楼梯间使用何种建筑。
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2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3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4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2 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个启。3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4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5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其形式一般有带封闭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阳台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等。(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2)前室的面积,对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10㎡;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对于人防工程不应小于10㎡。(3)前室和楼
塔式住宅,通常也就是一个独立住宅单元(非剪刀楼梯)的建筑。由于这样的建筑发生火灾时,仅有一个疏散楼梯供建筑内的人员疏散,而我国目前仅有少数几个城市有消防直升机对屋面的人员进行疏散,因此,规范对这样的建筑的楼梯间的防烟问题有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