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通过公积金贷款和向亲友借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两人共同承担向亲友的借款。婚后男方把女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假如将来离婚,那么如何分配房产,房子女方能否有一半假如不能女方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由于向亲友借款时没有订立借据。律师:房产证上有女方名字,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按产证上的份额享有共有权.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房子女方能否有一半
属于共同财产。
一、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假如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由此看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拓展资料: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贷款购房时,公积金的提取是按照年度提取的,且需要提供购房和贷款合同。而离婚后房子归你,贷款也由你来偿还,配偶由于无法提供贷款合同而无法再提取公积金。
不属于,今年婚姻法好像有新规定:1登记的时候可以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假如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写你们俩的名字。2离婚后房屋归产权证上的人所有。就是说假如你结婚的时候登记的名字是你自己,离婚的时候房子就是你一个人的: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那离婚的时候房子就是你们两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