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办理《暂住证》变更与延期:
1.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当地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当地,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重庆办理暂住证的流程是:申领了《暂住证》后,除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外,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还应遵守以下几条:
1.遇到公安机关查验暂住证时,应配合检查,主动出示;
2.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3.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办理注销暂住手续。
北京办理暂住证手续:
(一)暂住在当地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四)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第二百九十八条《暂住证》管理
(一)《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二)《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三)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四)外地来京人员离开当地,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五)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第二百九十九条对各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自受理申领之日起十日内核发《暂住证》,同时收取《暂住证》工本费;对拟在京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第三百条办理《暂住证》收费标准
(一)依照《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征收规定》,暂住当地从事劳务、经营、服务等活动,以取得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应该交纳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1城近郊区管理服务费的征收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2对中央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用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免收管理服务费。3对经批准成建制、有组织进京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减半征收管理服务费。4对从事家庭服务员工作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工种的务工人员免缴管理服务费。
(二)北京市《暂住证》工本费每证8元。
(三)北京市《暂住证》办理迁移变更手续费每证2元。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
(四)暂住人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五)暂住证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