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寓式住宅公寓式住宅最早是舶来品,相对于独院独户的别墅,更为经济实用。早期大城市的公寓式住宅都是高层大楼,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等等,主要供当时中等收入的高级职员、政府公务员居住;还有一部分附设于旅馆酒店之内,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短期租用。我国早期的公寓式住宅已经具备现代城市单元式住宅的雏型。建国前在一些大城市都建有欧美风格的公寓大楼,如上海的百老汇大厦、海滨公寓等。我国住宅建设从50年代学习苏联经验开始,走了不少弯路。当时建的这类住宅,其特点是一套单元内房间多,通常3~4间;面积大,每间14~18平方米;净空高达3~3.4米,厨而功能全。但这种住宅与我国的居住水平不符,户型规模不符,以后逐步演变成几家合住,共用厨而的居住模式。目前,50年代的这类大房间公寓式住宅,从建筑设计形式上属于淘汰之列,但由于这类住宅建设较早,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水平高,又多位于市中心区,在住宅市场上仍比较抢手。这类住宅室内空间大,可以通过内装修来增强使用功能。近些年来,我国各城市中所建的公寓式住宅,在设计上作了较大改善,以适合我国国情。2、单元式住宅单元式(梯间式)住宅,是目前在我国大量兴建的多、高层住宅中应用最广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这类住宅与走廊式住宅的最大区别是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可为2~4户提供服务(大进深住宅每层一梯可服务于5~8户),住户由楼梯平台进入分户门。如果住宅设计为点式,则各层住户围绕一个楼梯分布;如果住宅的平面是条形(板式)设计,则一幢条形住宅可有多个楼梯。不论是一梯二户,还是一梯三户,每个楼梯的控制面积称为一个:“居住单位“。因此,条形的梯间式多层住宅又称为“连续单元式住宅“。点式(墩式或塔式)梯间式住宅又称“独立单元式住宅“。单元式住宅的基本特点有:(1)每层以楼梯为中心,每层安排户数较少,各户自成一体。(2)户内生活设施完善,既减少了住户之间的相互干扰,又能适应多种气候条件。(3)可以标准化生产,造价经济合理。(4)仍保留一些公共使用面积:楼梯、走道、垃圾道、保证了邻里交往,有助于改善人际关系。
跃式单元,泛指一个物业单位内属于统一空间,地面平面存在一定落差以便于对空间进行分割.之间通过台阶进行过渡。此外,独立屋别墅也可有跃式单位之建筑设计。复式单位不方便长者、小童及伤健人士。与复式单元存在区别。这类住宅的特点是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较大的采光面;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在高层建筑中,由于每两层才设电梯平台,可缩小电梯公共平台面积,提高空间使用效率。
A、独立别墅:即独门独院,私密性极强的单体别墅,这一类型是别墅历史最悠久的一种,也是别墅建筑的终极形式。B、TOWNHOUSE:联排别墅,有天有地,有自己的院子和车库。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单元住宅组成,一排二至四层联结在一起,每几个单元共用外墙,有统一的平面设计和独立的门户。Townhouse别墅是目前大多数经济型别墅采取的形式之一。C、双拼别墅:它是联排队别墅与独栋别墅之间的中间产品,由两个单元的别墅拼联组成的单栋别墅。目前,在美国比较流行的2-PAC别墅是一种双拼别墅。D、叠加式别墅:它是Townhouse的叠拼式的一种延伸,也有点象复式户型的一种改良,叠加式别墅介于别墅与公寓之间,是由多层的别墅式复式住宅上下叠加在一起组合而成。一般四至七层,由每单元二至三层的别墅户型上下叠加而成,这种开间与联排别墅相比,独立面造型可丰富一些,同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联排别墅窄进深的缺点。E、空中别墅:空中别墅发源于美国,称为“penthouse”即“空中阁楼”,原指位于城市中心地带,高层顶端的豪宅。一般理解是建在公寓或高层建筑顶端具有别墅形态的大型复式住宅。
所谓小高层住宅,是指层数为8层-11层的住宅,平面布局类似于多层,有载人电梯但无消防电梯。小高层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在《建筑设计规范大全》里面都没有这个定义。这种住宅实际上是中高层住宅(取8层、9层)和高层住宅(取10层-11层)相加在一起的概念,之所以不把7层算在里面,是因为6+1的跃层住宅可以不设电梯;如果要把范围扩大到8层-18层,就相当于把二类高层住宅也加到里面,可以称为“小型高层住宅”。电梯和楼梯共同作为公共垂直交通工具,但可以不设消防电梯。因此,小高层虽是高层住宅,但层数较低,又具有多层住宅的某些特点,但防火要求并不如高层建筑防火要求那么高。超过15层的多层住宅,我们称之为高层住宅.高层住宅是城市化、工业现代化的产物,按它的外部体形可分为塔式、板式和墙式;按它的内部空间组合可分为单元式和走廊式。高层住宅一般设有电梯作为垂直交通工具,为此国家还明确规定: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少于两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根据楼房的层数、高度不同分:1—3层称低层、3—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及以上为高层、建筑高度大于100米为超高层。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楼段最小净宽定为1m,原因:①过去,为满足防火规范规定的楼梯段最小宽度1.10m,一般采用2.70或2.60m(不符合3模)开间楼梯间,目前单元式住宅都趋向一梯二套,服务套数少,相应楼梯间面积也可减少,如采用2.40m开间楼梯间,每套可增加1m2左右使用面积,而砖混住宅2.40m开间楼梯间,楼梯宽度只能做到1m左右②2.40m开间符合3模,与3模其它参数能协调成系列,在平面布置中不出现半模数,与3.60m等参数可组成扩大模数系列,有利于减少构件,也有利于工业化制作,平面布置也比较适用、灵活③从各地调查中看,采用2.40m是能符合使用要求的④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前苏联规定不小于1.05m,台湾省规定不小于0.90m,经与公安部协调,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了“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净宽不小于1m2,但七层和七层以上单元式住宅或所有走廊式、塔式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应为1.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