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预算的内容:工程概预算的内容包括四方面,即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1.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其他费用等三部分组成。(1)直接费,即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2)间接费由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用组成。施工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等。其他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基金(劳保支出)等。(3)其他费用包括法定利润和税金。法定利润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指设计规定为购置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器具、仪器、办公家具而支出的全部费用。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还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如土地青苗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等。4.预备费: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
工程概预算的内容:工程概预算的内容包括四方面,即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1.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其他费用等三部分组成。(1)直接费,即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2)间接费由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用组成。施工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等。其他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基金(劳保支出)等。(3)其他费用包括法定利润和税金。法定利润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指设计规定为购置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器具、仪器、办公家具而支出的全部费用。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还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如土地青苗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等。4.预备费: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
工程概预算的内容:工程概预算的内容包括四方面,即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1.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其他费用等三部分组成。(1)直接费,即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2)间接费由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用组成。施工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辅助工资;工资
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一般是:1.0.1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1.0.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1.0.3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本办法、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各专业预算基价”)、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各专业计价指引”)。1.0.4各专业预算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1.0.5工程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以及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确定的综合单价法;施工图预算计价是依据各专业预算基价确定的工料单价法。1.0.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亦可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1.0.7建设工程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一般是:1.0.1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1.0.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计价活动。1.0.3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本办法、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各专业预算基价”)、2008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各专业计价指引”)。1.0.4各专业预算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1.0.5工程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以及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确定的综合单价法;施工图预算计价是依据各专业预算基价确定的工料单价法。1.0.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亦可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1.0.7建设工程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