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方便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日前我市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自动提取还贷暂行规定》,从2020年开始,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后,无需每年再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一次还贷提取手续。根据规定,委托自动提取还贷是指借款人及配偶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支(办事)机构)自动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可使用资金,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内部转账的方式直接抵还其每月应还贷款本息。委托自动提取还贷采用一次委托、自动划转、足额抵扣的方式。凡在本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或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以申请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及本人正常缴存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借款人及配偶申请或已取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为单身或虽有配偶但只申请委托提取本人或配偶公积金账户可使用金额用于还贷的,申请条件只考虑借款人本人或配偶。规定要求,已取得公积金贷款,在每月14日(含)之前申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当月开始执行划转;在14日之后申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次月开始执行划转。对于新申请公积金贷款,并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放款的次月开始执行。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当借款人及配偶账户中可使用公积金余额之和大于本月应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时,执行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当借款人及配偶账户中可使用公积金余额之和小于本月应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时,本月不执行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待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可使用资金之和大于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再执行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应保留至少1元的资金。因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可使用资金不足,当月不能执行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的,借款人应及时在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偿还本月应还贷款本息的资金,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委托自动提取还贷期间,借款人出现逾期贷款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暂停,待还清逾期贷款本息的次月恢复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借款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自动提取还贷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借款人与配偶共同申请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婚姻关系证明);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借款人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手续,也可于还款期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各分支(办事)机构办理。
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普及,有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了住房公积金,下面就以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在长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流程。工具/原料单位为你缴交了住房公积金达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方法/步骤1一般性提取条件都有哪些: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条件,才可以申请提取,那么满足了什么条件才可以提取呢?一下为一些常用的提取条件,详细可以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如果第一次购房、建房的,在贷款下来后,还至少两期贷款后,即可申请提取;2、如果提取还贷款,则需要还款满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提取;3、如果是户口调离本事或者户口是外地户口的,可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进行销户提取;4、如果户口是本市的,需要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年之后才可以提取;2如果满足了提取条件,那么提取时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一、如果是离职的,需要提供单位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二、如果是购房提取、还贷款提取:2.1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如果提取人非单身,还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号、姓名;2.2需要到还款银行打印银行至少2个月的还款流水证明,需要银行盖章;2.3提取申请表,可以向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要,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需要加盖单位公章;2.4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指定的银行的银行卡一张;3准备材料:好了,知道了提取的业务办理流程还有提取材料,那么就准备好提取材料吧。准备好提取所需要的材料后,就可以去取回数据自己的公积金了。在拿到提取申请单时,可以先填写单位信息、个人信息,不过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填写日期、金额,到提取办理窗口办理时再填写,因为如果人多可能当天办理不完;提取金额需要根据业务经办柜员根据提供的材料才可以确定。4举手之劳,希望以上分享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觉得本经验有帮助,请点击本文正下方或本文右上角的“投票”或“分享”或“关注”给我支持和鼓励,为了方便下次查看,您可以点击“收藏”,还可以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