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加之目前建筑市场向买方倾斜,市场竞争激烈,合同条件苛刻,而施工合同的价值量和质量对施工企业尤其重要,直接影响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项目班子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二、合同是进行索赔的依据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三、合同是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控制工程成本,应学习邯钢经验,用倒推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进而确定各岗位成本。合同签订后,该工程的预算成本就可确定下来,组建项目班子时,根据预算成本按照市场法则确定责任成本,确定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项目经理组织施工时,首先可将以上费用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其次是确定各岗位成本,一旦成本确定,就应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和严防多领、冒领材料,为节约工程开支、办理工程结算打下基础。四、合同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企业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特别是总承包公司中的专业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这样可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即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始终坚持“利益原则”,而不仅仅满足合同价值量的多少。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往往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方遇此应该晓之以理,陈述厉害,对自身权利要据理力争,不能任其摆布。尽量规避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增加保证施工方权益的条款,使合同双方责任权利比较对等,以减小合同风险。另外不能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许诺,签订合同应该“丑话说在前头”,相关内容写在纸上。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门机构和兼管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每个角落,要使合同管理专业化。一般地讲,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立合同管理专门机构,分公司设立合同专门或兼管机构,项目部应当设合同管理岗位。②企业应该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造价人员,要熟悉合同条文,熟悉工程索赔程序,要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还必须熟悉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同时合同管理员要具备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熟悉和造价、合同相关的规范等。目前建设部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合同管理员上岗证制度,对工程造价人员进行了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养了一批既懂工程造价,又熟悉建设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合同管理员的素质提高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水平自然就提高了。加强施工企业的法制教育与法律学习目前,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合同法》、《建筑法》、《合同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质量管理条例》、《房屋维修办法》、《总分包实施管理办法》、《担保法》、《文物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是施工企业加强管理,依法协商和解决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把运用法律法规和合同监督、评审等管理手段结合起来,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减少或避免合同纠纷,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一1999一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推荐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根据菲迪克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结合我国建筑业开放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来的,具有规范、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采用这份文本,将有利于堵塞合同管理人员因水平不高或疏忽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也有助于合同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但是有些发包方不愿使用或只参照使用一部分内容,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自行草拟。对于这些合同文本,施工单位在审查时应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草签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评审如果是议标工程,则要对草签合同进行评审。如果是招标工程,则要对招标文件和草签合同进行评审。进行合同评审时,应组织经营、工程技术、材料设备、财务、法律顾问等部门共同参加,评审的主要内容有:各部门对自身履行能力的评审;发包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足够的建设资金;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所涉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与规范等;草签合同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合同条款与原招投标文件有无相悖之处;合同文字是否严谨,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准之处,文字不要发生歧义和误解,以免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
工程名称:****************************** 土壤环境/岩土工程初步勘查/地形测量工程 工程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 合同编号: 勘察证书等级: 综合甲级 发 包 人: ************有限公司 勘 察 人: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发 包 人:*******有限公司 勘 察 人::*******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项目土壤环境/岩土工程初步勘查/地形测量工程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项目土壤环境/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地形测量工程 1.2工程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 1.3工程规模、特征: 占地约二十一万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备案号: 经办人: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