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宁波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走的流程是:(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
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后,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首付款收据或售房人已收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11)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12)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后,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列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
我买二手房的流程也是这样的,都是交完首付才能办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中心要看见房主收首付的收据后才办贷款,防止串通起来骗贷.我们是交完首付再办网签,再去公积金初审,再面签,最后过户,过户后交钥匙,交钥匙时要房主结清所有物业费等,过完了户要去指定银行办理还贷申请,公积金才会放款给房主.你要担心这个问题,可以在签合同时写明他在办过户(约定好一个大至的时间)时结清所有费用(这条合同里好像有吧,我不记得了),否则算违约,违约要付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