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贷款前要考虑是申请那种方式的购房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与商业贷款流程稍有不同,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朋友要按以下贷款买房流程。第一步:提出申请:贷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第二步:银行进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不管选择如何贷款买房,这一步骤都不能避免,而且需要一段时间。第三步: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第四步:办理房屋财产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第五步: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第六步:贷款回收:贷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第七步:贷款结清注销:贷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或者是商业贷款买房的朋友,只要清楚了解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并根据流程做好资料准备,其实贷款买房流程亦不是太复杂。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对于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贷款前要考虑是申请那种方式的购房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与商业贷款流程稍有不同,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朋友要按以下贷款买房流程。第一步:提出申请:贷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第二步:银行进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不管选择如何贷款买房,这一步骤都不能避免,而且需要一段时间。第三步: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第四步:办理房屋财产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第五步: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第六步:贷款回收:贷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第七步:贷款结清注销:贷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或者是商业贷款买房的朋友,只要清楚了解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并根据流程做好资料准备,其实贷款买房流程亦不是太复杂。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1.购房人可以致电或者是前往,您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进行贷款咨询,准备个人贷款相关资料。 2.之后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有初审、信用评估及抵押物评估(约4个工作日) 3.初步审核之后,公积金管理部们还要进行复审(约3个工作日) 4.担保审核(约3个工作日) 5. 管理部填写委托合同并签章(约1个工作日) 6.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约1个工作日) 7. 之后,经办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后,会发放贷款(约3个工作日) 8.银行返回档案资料
一般是一下流程:一般流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副本及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复印件。 二、转移程序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变更程序更正个人*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一般是一下流程:一般流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副本及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复印件。 二、转移程序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变更程序更正个人*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