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所需提供的提取材料:1、提取申请书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无自有住房证明打印件1份(提取申请人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并开具)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打印件1份(提取申请人填写并签字)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提取申请人配偶提取,须提供结婚证明。)如果您有自有住房且租房,则可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6】14号,规定如下: 1、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职工租房自住,其配偶也可以申请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职工申请提取,管理部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前的3个月缴存额度为标准,为职工办理提取。
一、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所需提供的提取材料:1、提取申请书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无自有住房证明打印件1份(提取申请人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并开具)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打印件1份(提取申请人填写并签字)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提取申请人配偶提取,须提供结婚证明。)如果您有自有住房且租房,则可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
北京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提供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果是购房提取的话:一、办理流程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二、相关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如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提取人只能是产权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户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注意事项1、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2、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是销户提取的话:一、办理流程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二、相关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外省市户籍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你好,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提取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2、建房提取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1)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房改房、商品房、单体住宅、二手房)原件。(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注:职工凭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4、还贷提取(1)提供购房贷款合同。(2)提供借款借据。(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若职工办理的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中心办理公积金还贷手续,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期限内,该职工不必再来我中心办理还贷手续。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1)提供《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提供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提供《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6、离、退休提取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提取(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提供《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1)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医疗缴费依据。(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13、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1)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7、职工死亡提取(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