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疏散宽度的计算单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5.3.17规定,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最多的人数计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6.1.12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存在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的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即在计算疏散总宽度时,“建规”和“高规”都规定应按某一层为单元进行计算。《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以下简称“人防规”)5.1.5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和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防火门的总宽度,应按该防火分区设计容纳总人数与疏散宽度指标的乘积计算确定,即“人防规”规定疏散总宽度的计算是以防火分区为单元的。“高规”规定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建规”和“人防规”规定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的防火分区,其疏散宽度指标应为每100人不小于0.75m,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的防火分区,其疏散宽度指标应为每100人不小于1.00m;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对应的出口宽度。在实际工程中,经常出现一层面积较大,应划分为几个甚至几十个防火分区的地下商场。按照“建规”和“高规”的规定,应先计算整层的疏散宽度,再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计算整层的疏散宽度时,只有楼梯的宽度才能列入疏散宽度;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时,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宽度是否列入疏散宽度,借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防火门的疏散宽度的比例等,“建规”和“高规”都未明确规定。此类工程如果按照“人防规”来设计,不用计算整层的疏散总宽度,只需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所需疏散总宽度不足的部分,可由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防火门的疏散宽度来补充。例如,广州市某地铁车站两侧的商场地下一层总面积为15461m2,根据功能需要,划分为10个防火分区。按照“建规”设计,该地下商场的疏散总宽度为:(15461×0.7×0.85×0.75)100
49座;但按照“人防规”设计,10个防火分区只需10座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显然,根据不同规范所需楼梯数量的差别是惊人的,投资的差别也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