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五证办法的部门不一样。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一半标到了地只是说开发商有买到这块地的使用权,但是规划和开发的用途是需要审核的,比如说标到的地是住宅的项目,而开发商非要建商业立项的,那就可能得不到审批!
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委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五证办法的部门不一样。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一半标到了地只是说开发商有买到这块地的使用权,但是规划和开发的用途是需要审核的,比如说标到的地是住宅的项目,而开发商非要建商业立
为指导和规范单位、个人取得建设用地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情形:(一)土地储备;(二)单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村民建设住宅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鼓励和引导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严格执行相关用地标准,促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倡建造村民公寓式住宅;安排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按照规定的供地方式提供土地。三、国有建设用地办理程序(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非*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1.项目立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2.规划选址。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3.用地预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4.用地报批。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备齐后,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批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批准实施。5.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建设项目用地经有审批权的**批准后,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法核发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项目单位应协助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办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8.供应建设用地。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9.办理土地登记。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你好,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此外,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