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据我了解杭州市住房装修是不在支取范围内的,只有农村的危房(且有危房鉴定报告)修缮,才可以支取公积金。翻修、翻建被指定为危房,并且有危房鉴定报告的维修,方可支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装修一直未进入到提取公积金的政策范围,可能是大家将公积金提取政策里面的‘大修’理解成了‘装修’,按照规定,只有提供县级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的《危房鉴定书》才能算‘大修’。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希望能帮助你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都可以提取, 您要凭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有效期一年),或建造(翻建)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或者服务大厅应该都有)和公积金卡到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或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具体的详细情况还是要去服务中心去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