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障房的建设目标是多少什么时候能够完成?有没有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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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保障房的建设目标是多少什么时候能够完成?有没有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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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天津超额完成保障房建设目标青岛提前完成2020棚改目标任务
Sunny刺心
Sunny刺心
07-27 06:01
保障房的建设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的影响既有当期影响也有长期影响。从当期来看,保障房的供给增加能够对全国住房价格平平均价格格的上涨起到抑制作用。这当中的传导机制可以从住房成交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同一个时间段里,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显著下降时,保障房的建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拉动房地产投资的作用。从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的圈形逻辑已经形成,07年至今的政策调控与房价涨跌印证了圈形逻辑的合理性。在圈形逻辑下,体量规模较大的保障房市场难以形成。由于保障房与刚需商品房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合,保障房的大量建设会挤出一部分商品房市场的刚需购买者,依照估算,大约有20%的家庭会从刚需商品房市场退出,进入保障房市场。保障房的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有学者担心会产生新的房地产泡沫。但我们认为,保障房的市场规模尚小,按照当前的建设进度,恐怕难以在“十二五”末完成20%的覆盖率,缺口约为1137万套。保障房未来的发展应以“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的建设模式为主,政府应该采用优惠政策激励房地产企业参建保障房。保障房的建设需要处理“保量不保质”等许多问题。
我的愿望是种一个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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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6: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青政办发[2011]8号颁布时间:2011-1-28发文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印发后,我市及时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0〕12号),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部署,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限定购房套数政策,严格限制投机性购房
(一)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在当地市区(市辖七区,下同)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当地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当地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时,应如实填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拥有住房情况的证明;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并分别提交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拥有住房情况的证明。《申报表》和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关于拥有住房情况的证明作为房屋交易合同的附件。
(四)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与其解除房屋交易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房屋交易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并暂停其网上签约。
(五)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房地产登记时,应查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凡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受理登记。
二、落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比例,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六)继续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2011年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要保持在1500公顷以上,其中,市区供应总量要达到500公顷以上。建设、规划、土地、房管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继续加强协作,督导已经供地的项目尽快全部落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各类住房的有效供应,稳定市场预期,缓解供需矛盾。
(七)按照项目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以项目控制为主的原则,落实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配置比例。其中,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数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住房的数量由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数量,由城乡建设部门结合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数量和公共基础设施、公用配套设施统筹安排,由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土地出让或划拨的附加条件,确保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面积达到市政府规定比例;确保限价商品住房用地面积达到市政府规定比例。
三、实施新一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在满足中低端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和平抑房价方面的双重作用
(八)认真实施《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20年)》(青政办发〔2010〕31号),坚定不移地实施配建制度,确保政策性住房的规模和进度。2011-2020年,市区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不少于30000套、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30000套,解决不少于6万户中低端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各区政府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储备项目,提前落实规划指标。2011年开工的项目要做好可行性论证,尽早启动项现在期工作,确保6月底前开工建设。统一和规范政策性住房配租配售、上市交易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快七区统筹的步伐,不断扩大政策性住房建筹规模,在使更多的中低端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的同时,发挥好政策性住房在平抑房价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屋交易秩序
(九)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代理商品住房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须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销售代理备案后方可代理销售。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取得销售代理备案证明即代理销售、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同时,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不予办理销售代理备案,并停止其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代理资格。(十)加强房屋销售和转让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认购、预订、认筹、排号、招募会员、发放VIP卡或要求意向购房人在指定银行存款等任何形式接受房屋预约、预订,变相预售。依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恢复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收取标准,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其他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把握好预售许可审批的总量、速度和时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十一)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各区市政府要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土地、房产历史数据迁移整理,8月底前实现全市存量房交易登记备案,确保10月底前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的要求。
五、落实政府责任,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十二)健全完善住房工作责任制。各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住房工作责任制,确保本区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落实到位。未完成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区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报告,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附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购房人申报承诺购房人姓名联系电话拟购住房地址□新建住房□存量住房购房人家庭拥有市区住房情况□2套及以上住房□1套住房□无住房购房人家庭成员名单户主姓名□当地居民□外地居民证件名称证件号配偶姓名□当地居民□外地居民证件名称证件号未成年子女姓名□当地居民□外地居民证件名称证件号未成年子女姓名□当地居民□外地居民证件名称证件号未成年子女姓名□当地居民□外地居民证件名称证件号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青岛市关于“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当地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的规定,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购房人签名:监护人签名:年月日备注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购房人留存,一份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网签备案。
2、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结婚证记载为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崂山、城阳、黄岛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局各有关处室、单位,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为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青政办发〔2011〕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有这些:
一、政策界定
(一)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含1月31日)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二)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当地七区五市户籍的居民家庭。
(三)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市内七区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套数为准。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四)购房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为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
二、相关规定
(五)自2011年1月31日起,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购房人在购房前,应先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
长头发的大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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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6:18
2020年7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消息称,截至6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40万套,基本建成236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69%和50%,完成投资4950亿元。进入7月,全国各省份也陆续开始公布今年上半年保障房建设情况,河北、内蒙古、四川(楼盘)、甘肃等省份率先公布基本上都超额完成建设任务。以下为各省保障房竣工率。按计划,2020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3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除了加快落实年度建设任务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部署2020年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时,还要求在今年年底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河北完成保障房竣工率30%目标7月9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消息,截至6月底,河北全省已开工保障房项目575个,17.4万套,已竣工保障房项目366个,8.8万套,超额完成了“到6月底竣工率达到30%”的原有既定目标。从竣工情况看,河北全省已竣工保障房项目366个,8.8万套。张家口(楼盘)、沧州(楼盘)、石家庄(楼盘)等9个设区市均完成既定竣工目标。河北全省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202户,占省定责任目标的37.8%。按照要求,10月底前河北省各地保障房项目需100%开工且手续齐全,11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据了解,截至6月底,2020年河北省共出让商品住房用地276宗,其中,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84万平方米,配建比例为7.1%。新开工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24个,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配建商业基础设施面积18万平方米,配建比例为10.8%。另外,河北省保障房“四房并轨”(四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正加速推进,9月底前,河北各设区市将出台实施方案,将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工作模式。并轨后,现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保障对象统一纳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内蒙古保障房开工率达45%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截至6月底,内蒙古自治区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98983套,开工率为45%,完成投资137.5亿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建设与分配本年度保障性住房。同一个时间段里扩大保障范围,逐步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新就业人员、有稳定职业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放心保)费达到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依照上述通知内容,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保障房建设、分配、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困难群众能够获得住房保障、最困难群众优先获得住房保障。该通知要求切实加快提高保障房入住率,除增加保障房有效供应外,还要及时跟进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接通水、电、气、暖、通讯等管网,确保保障房及早竣工并投入使用。同一个时间段里,加大对保障房分配入住情况的考核检查力度,把保障房分配和入住率的提高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四川保障房竣工率达44%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截至6月底四川全省已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8.18万套,占国家下达计划的86.2%;基本建成15.99万套,占国家下达计划的76.1%,其中竣工7.09万套,占竣工计划的44%;完成投资24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5.7%,比2012年同期完成投资增长7.5%。这是记者7月3日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的。今年,国家下达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任务21.1万套,基本建成21万套,竣工16万套。要求6月底前基本开工,9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全面完成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四川省今年首次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将30%公共租赁房的房源定向提供给农民工。截至6月底,19个市州已在318个项目、71593套(间)公共租赁住房中确定31990套(间)房源(其中成套型12514套,宿舍型19476间)用于农民工住房保障,占可供应公租房房源总量的44.7%。有4737套(间)公租房已分配给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预计9月底前可分配8011套(间),其余2.4万套(间)将在年底前分配交付。甘肃基本建成任务总量的38.15%今年甘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仅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并且更加注重配套设施和园区环境的改善。截至6月底,甘肃省新建保障房项目开工率达到100.44%,超额完成目标任务0.44个百分点;已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4.197万套,占基本建成任务总量的38.15%;完成投资86.3952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3.8%。据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消息,今年甘肃全省分解落实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435个,总共15.54万套,计划投资255.81亿元;现在已落实基本建成项目424个、11.9万套。在保障房配套资金方面,甘肃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和落实省级配套资金64亿多元,同比增长25.44%。现在甘肃全省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51.36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12.98亿元。甘肃省保障房投资公司依照项目融资代建情况计划融资60亿元,已落实资金30亿元。甘肃省在土地资源紧张、建设成本高的前提下,通过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措施,初步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农村危房改造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并举,实物分配和补贴发放并行的多层次住房保障格局。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力度,甘肃省政府决定7月初将对各地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下一步还将围绕建设目标任务,突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和分配管理等重点环节,继续加大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已竣工的结转项目,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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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安徽省共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住房39.8万套,已完成国家下达该省全年实物目标任务的100.7%,提前完成国家下达安徽省的保障房实物建设目标。
保障房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住建部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保障房建设已开工346万套,开工率为46.4%,基本建成206万套,完成投资3895亿元。此外,今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房工程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我国保障房存在的六大问题:1,地方保障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2,保障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3,保障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保障房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房,群众意见很大。4,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保障房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5,保障房顶层设计不够。我国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保障房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6,保障房法规建设滞后。现行保障房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在我国近年各城市建设用地目标中,商品房建设用地为主要供应对象,占总体住宅建设用地七成,保障性住房约占总体的三成。2012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中,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合计占比35%,棚户区改造等占37%,无产权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占比最少,仅约占26%。从我国近年各重点城市商品房和保障房竣工面积占比情况来看,商品房竣工面积占全部房地产竣工面积的比例普遍在75%以上,保障性住房占比在25%以下。
在我国近年各城市建设用地目标中,商品房建设用地为主要供应对象,占总体住宅建设用地七成,保障性住房约占总体的三成。2012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中,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合计占比35%,棚户区改造等占37%,无产权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占比最少,仅约占26%。从我国近年各重点城市商品房和保障房竣工面积占比情况来看,商品房竣工面积占全部房地产竣工面积的比例普遍在75%以上,保障性住房占比在25%以下。
目前,且不管还有多少城市还没有按要求公布房价涨幅控制目标,已经公布过的城市普遍遭受质疑,甚至有人认为各地普遍的10%的目标是地方和中央达成的默契,也有人认为各地公布的目标避重就轻、偷梁换柱、模糊不清。在此,不讨论房价控制目标的是是非非,只探讨房价目标与保障房目标的关系。中国对房地产的调控似乎就没停过。从去年以来,认为加大保障房供应就能降房价的观点就没停过,于是去年全国计划完成580万保障房建设,实际上完成300多万套。今年要建设1000万套,“十二五”期间要完成3600万套保障房任务。为确保任务完成,国家与各省份签订了军令状,各省份又与各辖区签订军令状,国家还从资金、土地等方面进行了部署。足以可见国家是对保障房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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