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含共有人/配偶)需如实填写注销申请书,并由购房人至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包括注销申请书、所有的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婚姻问题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解除合同原因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证明注销理由的材料;有抵押的还需提供贷款还清证明。
(2)受理。登记受理人员查验各项材料是否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有无限制注销、不予办理的情况。若提交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应当受理。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者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予以录入备案系统,出具收件收据。
(3)审查。审查人员对受理的登记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着重对申请注销的原因是否符合规定、注销的情况是否属不予办理情形等事项进行形式性审查。若申请的事项符合注销条件的,应当审查通过;若申请的事项不符合注销条件的,不予通过。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在备案系统里签注审查意见,并将登记资料移交发证部门。
(4)颁发通知。审查通过的,发证部门打印合同注销通知和审核表:审查不通过的,发证部门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不予注销通知”(以下简称不予注销通知)和审核表。申请人在已告知的领取通知期限内向发证部门申领合同注销通知,并在审核表上签章领取通知,交纳交易手续费。发证部门在出具合同注销通知后的2日内将登记材料移交档案馆,档案馆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注销”专项档案。申请人领取不予注销通知的,发证部门将登记材料退回给申请人。申请人领取合同注销通知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予以注销,此时,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中该套房屋为待售状态。但在合同注销48小时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方能在网上销售签订合同并登记备案。这样能够让信息公开透明,任何人在这个时间内都有权利选择购买此套房屋,防止信息不对称使炒房人有机可乘。
(5)服务时限。审查办理的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查办理业务操作流程图有这些:
(三)不予办理的业务对于因炒房转让而申请合同注销登记的,应不予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也不予办理合同注销登记手续:
1.商品房竣工满1年或者已办理了商品房初始登记销售的:
2.已购买2套以上(不含2套)商品房,经备案但未办理房产证;或者有2套以上的产权房屋。完善合同注销操作程序,既能提高登记机构自身的规范性,减少因程序不严谨造成的工作失误,也将对炒买炒卖、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等市场不正当行为起到更好的监管作用。
2020青岛买房新政策:
(一)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含1月31日)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七区五市户籍的居民家庭。
(三)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市内七区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套数为准。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四)购房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为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