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二、初审与评估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汇小贷提示主要有以下程序:1、贷款申请2、中心审批3、签订合同4、银行会审5、抵押登记6、资金划拨7、发放贷款8、贷后管理
你好!希望能帮到你。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2、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①《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在偿还贷款期限内按月正常还款;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借款合同》;2、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需提供:《核定贷款通知书》;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或其它银行),需提供:《借款借据》;3、最近一月的还款凭证或已还款存折;4、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5、提取人身份证;6、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所购房交易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②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2、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经房地局备案,盖“太原市房地局交易所合同备案专用章”)②首期付款收据或不动产税务发票;③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④提取人身份证;⑤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出境定居、调离本市、外地上学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户口迁出本市距提取之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二)资料:1、出境定居,需提供:①户口迁出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提取人身份证;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2、调离本市,需提供:①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②调出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提取人身份证;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3、外地上学(考取研究生等),需提供:①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②所在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提取人身份证;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注:1、出国定居超过12个月的,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国内调动超过12个月的,通过银行办理汇票;去外地上学超过12个月的,本人办理;或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2、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二)资料:1、《公证书》;(按照《继承法》关于继承的有关规定,到公证处公证后,领取《公证书》。)2、两千五百元以下(含两千五百元)不需要进行公证,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提供继承证明原件。4、继承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公证书》需提供原件。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建自住住房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村委会证明(证明上加盖所在地房地产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乡镇级)公章);2、提取人配偶户籍证明;3、提取人自住住房的房屋产权相关证明;4、《结婚证》;5、提取人身份证;6、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大修自住住房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提取人大修住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城市建设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3、提取人身份证;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二)资料:1、能够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医院或劳动部门的证明;2、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人事部门的文件;注:1、以上行为的发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提取人身份证;3、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房租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达到本市房地部门规定的比例以上,超出规定比例以上的部分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3、提取人为房屋租赁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家庭工资收入证明;2、已经公证处公证的租赁合同;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二)资料:1、原籍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3、提取人身份证;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拆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回迁通知书》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资料:1、《拆迁协议》;2、《拆迁证》;3、《回迁通知书》;4、交费收据;5、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6、提取人身份证;7、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离休、退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已到法定离休、退休年龄。(二)资料:1、《离休证》、《退休证》或市(县)以上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2、提取人身份证。3、单位出具提取证明;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工作流程:持以上资料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太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太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花名表》,职工所在单位盖章后,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流程图:收件→初审→中心复审批准→开户银行以上所有提取公积金的事项,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三天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公积金装修贷款流程第一步:申请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第二步: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第四步:担保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第五步:银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第六步: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一、按揭房屋抵押贷款担保概念:按揭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可以通过担保机构(比如中融嘉业(北京)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将原有房屋贷款担保还清后,以房屋作为抵押向另外一家银行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担保,可增加贷款担保额度,同时享受更好的银行服务。增加的贷款担保额度可用于创业经营、购房购车、教育装修等各项用途。已抵押的房产还可以再次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吗二、按揭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期限及成数:按揭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最短期限是1年,最长可以到10年;而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为房屋评估价的70%。三、按揭房屋抵押贷款担保银行利率及还款方式:已抵押的房产还可以再次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吗按揭房屋抵押贷款担保银行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规定商业贷款担保利率或适当浮动;而贷款担保期限一年以内的,可选取按月或按季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担保期限一年以上的,可选取按月等本息或等本金方式还款。四、按揭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借款人所需条件:按揭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借款人首先需具备身份证,年龄在22-65岁的自然人;其次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能够按期偿付贷款担保本息的能力;再者原有的贷款担保还款情况应该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