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提取公积金流程1、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3、准予提取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证明。2、中心审核、审批。职工向住房公积金提供如下需审核资料:(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2)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明;(4)职工退休的,提供本人的退休证明;(5)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提供劳动部门或所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迁出本省(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1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提供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证明;(13)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2、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3、支付或退回。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如准予提取,通知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支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1、河南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办理提取业务。2、濮阳员工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办理相关业务。3、濮阳市只要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你好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外地的户籍证明,只要单位有正常缴纳公积金,离职后都可以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2、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4、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5、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