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样本如下: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建设用规划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确定建设用地定点位置、面积、范围、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总称.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分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的规划管理内容、方式和程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用地申请进行规划审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所称的建设用地是指当前建设的建设用地,即建设项目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与《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所称的建设用地不是一个概念.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做出规划许可.”该建设用地系指现有的建设用地和规划的建设用地.当前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应当在该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进行选择定点.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主要任务是:1.有效控制各项建设合理使用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规划实施2.节约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促进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3.综合协调各方面关系,提高建设用地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效益.4.依法调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深化城乡规划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是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为:1.提供规划条件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该用地所处环境的客观条件要求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法定程序,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在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后,也可提出规划条件.2.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当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当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查建设单位报送的有关各种文件、*、图纸及其建设用地申请表等,决定是否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3.审核建设用地项目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查程序和工作制度,对建设用地项目的申请及有关事项、条件、内容等进行规划审核,提出规划审核结论.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的事项、条件、内容和建设工程总平面进行规划审核后,确认建设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和有关控制指标及要求,对于具备相关文件并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用地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建设用地项目,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