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你要登录无锡的公积金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然后找公司单位盖章,如果你是购房提取那么你需要拿上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经过审批后拿着公积金管理中心给的提款单去指定银行提取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哦。
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之前我的住房公职金领取是直接拿着公司给的离职证明,和住房公职金提取单,到中国四大行领取的,不过是要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了。
以下是各种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2、首期款发票原件。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你好,这个的话你可以看看以下的介绍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