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装修贷款: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行为或拥有自有住房; 4、持有装饰工程或购买装饰产品合同; 5、有银行认可的作为抵(质)押的资产,或有具备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流程 1、借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时需填写《个人住房装饰借款申请书》。同时向银行交验有关证明和*; 2、银行对借款人交验的有关证明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信程度审查认可后,承诺贷款。借款申请人据此与装饰公司或装饰产品销售商签订装饰工程合同或装饰产品订货合同,并将合同正本提交银行。 3、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装饰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以住房作抵押的借款人应办理《个人住房抵押合同》的公证,抵押住房保险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4、本行办妥借款担保手续或收押《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办理放款手续; 5、银行受借款人委托,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以支付装饰用款名义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至装潢公司或销售装饰产品单位在银行开立账户。
个人房屋装修贷款是指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居民发放的用于自有住房装饰装修的*币贷款,用于支付家庭装潢和维修工程的施工款,相关的装潢材料款、厨卫设备款等。
个人申请住房装修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行为或拥有自有住房;
4、持有装饰工程或购买装饰产品合同;
5、有银行认可的作为抵(质)押的资产,或有具备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时需填写《个人住房装饰借款申请书》。同时向银行交验有关证明和*;
2、银行对借款人交验的有关证明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信程度审查认可后,承诺贷款。借款申请人据此与装饰公司或装饰产品销售商签订装饰工程合同或装饰产品订货合同,并将合同正本提交银行。
3、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装饰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以住房作抵押的借款人应办理《个人住房抵押合同》的公证,抵押住房保险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4、本行办妥借款担保手续或收押《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办理放款手续;
5、银行受借款人委托,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以支付装饰用款名义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至装潢公司或销售装饰产品单位在银行开立账户。
额度和期限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额度:起点为*币5000元(含5000元),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其中,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贷款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含五年)。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据市场需求推出了“住房装修组合优惠贷款”,为在交行办理住房贷款的客户提供了融资新途径。凡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无还款逾期行为且资信情况良好,均有可能享受到不超过房屋总价10%、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住房装修信用贷款。按照期房的交房进程,住房贷款客户还款一年后正值交房时,在交行上海分行按揭购房的客户通过这项业务,就能轻松获得一笔装修贷款,拓展了个人理财的空间。住房装修组合优惠贷款将直接打入借款人的太平洋卡账户上,借款人不仅可自由安排用款进度,同时还能享受到按中国*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下浮10%的特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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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装修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到银行分行各支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分理处、营业部领取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认可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提供如下*:
(一)有效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贷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三)有抵押或质押财产权利凭证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四)有与装修企业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修企业必须是与建设银行分行签订《合作协议》的;
(五)有所装修住房的
房屋所有权证或经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六)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调查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借款申请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在收齐上述材料 5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或通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并退还其全部*。
三、银行审批
贷款银行接到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后,进行复审。
四、借款申请人开户和办理保险手续
贷款银行同意发放贷款后,应通知借款申请人到本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存折、*、*),作为归还贷款的指定账户。对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申请人,银行应指导其正确填写保险单并交纳保费。
五、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持活期储蓄存折或*或*、保险单据正本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六、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
七、贷款额度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起点为 3000 元 ( 含 ) 。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物须按建设银行有关规定进行价值评估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70% ;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价值的 90% ;采取信用或第三方保证方式 ( 保证人为自然人、法人 ) 担保的,根据借款人或保证人的信用等级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 60 万元。
八、贷款期限
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为 5 年 ( 含 5 年 ) 。
九、贷款利率
按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可在*银行规定的范围内实行上下浮动。
希望我的*可以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