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消防规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公共建筑每隔15层(含15层)必须设立一层避难层。一般说来,100米以上超高层自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一般不超过15层。避难层内必须保证没任何可燃物,同时须配备防火门、通风排烟管、消防卷盘、自动喷淋、报*器及供电时间不小于1小时的应急照明等设备。一般来说,避难层的净面积是按照每平方米疏散5人的要求来设置。避难层一般分为开放、封闭两种。 所有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内都应该有一段错层楼梯,将避难门与同层的消防安全通道门错开。这样的设计是为了避免火灾产生的“烟囱效应”。避难层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只有通过各楼层的消防安全通道才能进入。
6.1.13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3.1 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6.1.13.2 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6.1.13.3 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6.1.13.4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6.1.13.5 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6.1.13.6 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6.1.13.7 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的防烟设施。 6.1.13.8 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
1、独立式门厅:这种门厅的特点是,门厅本来就以独立的建筑空间存在或者说是转弯式过道。所以对于室内设计者而言,*主要是功能利用和装饰的问题。
2、通道式门厅:这种门厅的特点是,门厅本身就是以"直通式过道"的建筑形式存在。设计难度方面,以如何设置鞋柜为的问题。
3、虚拟式门厅:这种门厅的特点是,建筑里面就本身没有存在的,你只能是切割客厅或者餐厅的其中一部分来作为门厅。
你好,高层建筑避难层设计规范有:一、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应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外墙上设置的窗应为固定窗。二、楼梯间不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直接开向前室(合用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3户,且应符合下列之一条件:1、楼梯间的前室均为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2、楼梯间的外墙上设有每五层面积不小于2m--2、并在顶层设有不小于0.8m2、沿火灾烟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