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单位: 幢 号,业主/使用人: 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xx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 □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装饰装修单位: 幢 号,业主/使用人: 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xx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 □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装饰装修单位:幢号,业主/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装修公司;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xx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拆墙改建(详见附图)□木工装饰□空调设备□室内用电系统
甲方:XX商贸有限公司乙方:,层号商铺经营者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XX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装修商铺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XX区商业街2号楼XX商厦内之层号商铺。
-1-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业主或租户)丙方:(装饰公司)为规范商铺装修的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证小区环境的清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焦作市房地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一、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1、凡在本管理公司接管的物业区域内的装修施工队,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2、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3、乙方应对单元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焦作市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管理的要求;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2、按照焦作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3、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或办法进行处理。〈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2、提醒装修人与装修企业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3、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中的管理不对装修质量负责,只是为了给小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保护业主的公共利益。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2-2、乙方装修商铺除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外,必须向甲方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3、乙方在申请的同时须出示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管理公司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5、乙方需在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6、为避免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损失,建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7、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的,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的家具亦须作防火处理。8、乙方不得安装外置防盗网、不得随意改动外门窗、不得在房屋外立面的门窗处放置、粘贴有碍观瞻的广告等物品;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9、乙方在二次装修中打眼、打孔不得破坏防水层、暗敷水管、强弱电线、保温层。10、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消防设施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11、乙方室内线路(电话、有线电视、智能系统、配电等),家电总用电容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荷,线路须套管暗敷;拆除隔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电线、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12、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须向燃气公司申报;热水器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只能安装电热水器和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排烟孔安装在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1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装修施工队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缴纳赔偿金及违约金。14、乙方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理、约束。四、丙方的义务:1、材料、工具等物品由乙方施工单位实施保管、看护和保护,若有损坏责任自负。2、丙方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3、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煤气管道的位置和功能,如确实需要改动,请联系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所需费用自理。户内煤气管严禁暗埋。五、收费标准1、乙方申请装修住宅,应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00元,装修施工队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00元(自装者由乙方另交1000元质量保证金)。该项装修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即按有关规定退还。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