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85灌工程技术规范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居住区绿地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3.2开放式绿地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3.3封闭式(装饰性)绿地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3.4居住区公园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3.5小区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3.6组团绿地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3.7宅间绿地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3.8建筑基础绿地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3.9居住区道路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4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4.1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4.2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4.3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4.4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4.5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m以上。4.6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5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5.1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5.2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5.3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左右。5.4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5.5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48-92的有关规定。5.6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85的规定。5.7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5.8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总之围绕着人来说,包括绿化阿,绿化面积什么的。人的生活离不开建筑,建筑组成居住小区,居住小区构成了我们的环境,环境是构成自然的主体,然而人又是自然的产物。因此,在本规划设计中主要考虑“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设计中尽量保留居住区原有的积极元素,加上合谐亲切的人工造景,使居民乐居其中。此设计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建筑规划理念,并却尽可能的解决和完善了人们观赏、*、休闲、集会、居住、健康、工作、交流等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一永恒的主题。居住环境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生存空间。居住与人类之间的密切关系世人皆知。在本规划设计中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在内部环境中强调生活、文化、景观间的连接,以达到美化环境、方便生活之目的。因此,处理好“自然—住宅—人”的关系,就是小区规划着重需要解决的问题。
比如说水景吧,居住区水景设计要点俗话说得好:“水为庭园的灵魂”。笔者认为:“水也是美好家园的灵魂”。在居住区的营建中水的应用是不可或缺的。由于水的设计特性有可塑性、动或静的状态、声音效果及其意境等。尤其是最后一点,正因为其柔性和形态多样,景观设计时也较难把握。水本身是平淡无奇的,但它与周围景物结合,便会表现出或幽远宁静,或热情昂扬,或天真质朴,或灵动飞扬的意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水的设计就是意境
居住小区设计理念: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看,住宅小区景观的主要作用是通过绿景、水景、山景、石景等等设施来调节空气质量和丰富视觉感受。当然这绝不是说“绿色住宅”等于“绿化住宅”。现在讲的“绿色住宅”是由“室内环境”和包括绿景、水景等在内的一整套“室外环境”的保护、改善措施来造就的。但对景观而言,主要通过绿景、水景、山景、石景等等设施来改善环境。这一点是要说清楚的。现在愈来愈达成这样一种共识,即小区绿化
居住小区设计理念: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看,住宅小区景观的主要作用是通过绿景、水景、山景、石景等等设施来调节空气质量和丰富视觉感受。当然这绝不是说“绿色住宅”等于“绿化住宅”。现在讲的“绿色住宅”是由“室内环境”和包括绿景、水景等在内的一整套“室外环境”的保护、改善措施来造就的。但对景观而言,主要通过绿景、水景、山景、石景等等设施来改善环境。这一点是要说清楚的。现在愈来愈达成这样一种共识,即小区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