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3],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廉租住房(以下科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镇廉租住房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全国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廉租住房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内容:3月1日起施行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我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机制正式启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面积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3]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镇廉租住房(以下科称廉租住房)是指*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市、县**制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镇廉租住房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全国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廉租住房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3]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镇廉租住房(以下科称廉租住房)是指*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市、县**制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镇廉租住房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全国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廉租住房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3月1日起施行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我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机制正式启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面积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廉租住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