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父母的结婚证、*的*明、准生证、户口簿(如果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话就是需要上到哪边就带哪位的户口簿)到父亲(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如果上到母亲户口上的话,一般还需要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未上户证明”,证明该*没有在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
您好,这个的拿着父母的结婚证、*的*明、准生证、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双方*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交工本费2元)
注意:派出所在月末两天不办理户口。
新生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首先向夫*双方单位申请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
2、办理地点: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所需材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夫*双方单位盖完章)、夫*双方*、新生儿户籍页。
4、街道办事处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页盖章、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各执一本)、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街道办事处、夫、*各执一联)。
5、夫*双方各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三联单到本单位计生部门申报独生子女奖励费,以后每月工资增加6.5元独生子女奖励费,连续领14年。
一、办理条件新生*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3、出生*学证明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1、用*院开具的孩子*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学证明。
说明:此过程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还有就是一定要起好名字后办理。没有名字,就没有办法办理出生*学证明。
2、到夫*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一般仅仅要女方的开就可以),到夫*双方的单位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一般就是找单位上的妇联主任。
3、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4、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比如,你孩子要跟父亲落户,就到父亲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5、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复印店老板都懂)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 的原因)
4、*《出生*学证明》(需复印)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7、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通过对以上*的阅读,大家对于为新生儿落户口流程应该有了一个很清晰的认识了,依照以上的流程来进行,带上以上罗列的证明材料,父母们就可以很顺利的完成新生儿落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