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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权利人因设定房屋产权而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房屋登记机关要求进行登记 的行为。申请 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上的姓名。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的书面委托书。 2、受理。受理是指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而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进行形式审查的行为。申请人对所提交的*的实质性内容负责。*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不齐备,形式欠缺的,登记不予受理,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调查。是指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房屋的客观现状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登记机关对予以受理的请求应及时指派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画测绘图。 4、公告。公告是指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众公布*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公告的形式应让社会公众方便获知。公告应保留合理的期限,一般应为30天。利害关系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有关*机关。公告期满,没有异议的,应向申请人核发房屋所有权*。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5、听证。房屋登记机关因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对房屋登记机关公布的*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应组织听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对质,查明有关事实真相。登记机关做好听证记录。听证程序并不是房屋登记的必经程序,它因利害关系人有相应的证据*,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房屋登记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时,才启动听证程序。 6、决定。房屋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齐全、有效,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明确,登记机构应当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或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准予暂缓登记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决定准予暂缓登记。对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或临时建筑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房屋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农村房屋登记机关应将房屋产权登记有关*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一)提出申请(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三)产权审核(四)登记发证(五)登记土地变更程序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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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代表着对房子的所有权,因此,在房屋*,或者房屋所有权变更时都要牵扯到房屋产权证!那么,房屋产权证的变更有哪些流程呢?流程分别是什么样的呢?现在,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也是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情况流程也会随之不同。1、 原有名字的改变。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2、 房产证名字减少。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3、 房产证增加名字。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对于夫*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在深圳,无论是增加夫*或者家庭成员的名字,还是需要通过*或者赠与的方式,才能将对方作为部分产权人加入。4、 *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商品房*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定书面转让合同;2、持房产证、当事人*、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4、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权属登记,核发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