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 (1)身份*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官证、在中国*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或其他身份*);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 8、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网点、**或网站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程序等情况;(2)贷款申请: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材料; (3)签订合同:客户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4)贷款发放:建行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6)贷后服务:客户享受建行提供的新产品和增值服务。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本规定: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2.贷款额度:最低额度1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500万元。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额度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7.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2)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3)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或公司制企业还应出具企业合伙经营协议或章程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用途证明(如购货合同等);(5)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6)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7)建设银行二级分行(含)以上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8)建设银行需要的其他*。 办理流程: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