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1-3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290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BGJ79-85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232-82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 《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ISO/IEC11801 《商务楼通信建筑布线标准》EIA/TIA568A 《商务楼通信通道和空间标准》EIA/TIA569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总规范》YD/T926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电磁兼容标准》EN5022 《非屏蔽双绞线传输性能标准》EIA/TIA TSB6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1-3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290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BGJ79-85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232-82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 《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ISO/IEC11801 《商务楼通信建筑布线标准》EIA/TIA568A 《商务楼通信通道和空间标准》EIA/TIA569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总规范》YD/T926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电磁兼容标准》EN5022 《非屏蔽双绞线传输性能标准》EIA/TIA TSB67
您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1-3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290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BGJ79-85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232-82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 《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ISO/IEC11801 《商务楼通信建筑布线标准》EIA/TIA568A 《商务楼通信通道和空间标准》EIA/TIA569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总规范》YD/T926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电磁兼容标准》EN5022 《非屏蔽双绞线传输性能标准》EIA/TIA TSB67 宜贞装饰祝您生活愉快!
1.0.1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的语音、*、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1.0.1随着城市建设及*通信事业的发展,现代化的商住楼、办公楼、综合楼及园区等各类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对*的要求已成为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在过去设计大楼内的语音及*业务线路时,常使用各种不同的传输线、配线插座以及连接器件等。 例如:用户**交换机通常使用对绞**线,而局域网络(LAN)则可能使用对绞线或同轴电缆,这些不同的设备使用不同的传输线来构成各自的网络;同时,连接这些不同布线的插头、插座及配线架均无法互相兼容,相互之间达不到共用的目的。 现在将所有语音、*、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的设备的布线网络组合在一套标准的布线系统上,并且将各种设备终端插头插入标准的插座内已属可能之事。在综合布线系统中,当终端设备的位置需要变动时,只需做-些简单的跳线,这项工作就完成了,而不需要再布放新的电缆以及安装新的插座。 综合布线系统使用一套由共用配件所组成的配线系统,将各个不同*厂家的各类设备综合在-起同时工作,均可相兼容。 其开放的结构可以作为各种不同工业产品标准的基准,使得配线系统将具有更大的适用性、灵活性,而且可以利用最低的成本在最小的干扰下对设于工作地点的终端设备重新安排与规划。大楼智能化建设中的建筑设备、监控、出入口控制等系统的设备在提供满足TCP/IP协议接口时,也可使用综合布线系统作为*的传输介质,为大楼的集中监测、控制与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综合布线系统以一套单一的配线系统,综合通信网络、*网络及控制网络,可以使相互间的信号实现互联互通。 城市数字化建设,需要综合布线系统为之服务,它有着及其广阔的使用前景。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1.0.3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3在确定建筑物或建筑*的功能与需求以后,规划能适应智能化发展要求的相应的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预埋管线,防止今后增设或改造时造成工程的复杂性和费用的浪费。1.0.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设施系统、*化应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物的公用通信配套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应满足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业务的需求。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在建设期应考虑一次性投资建设,能适应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通信与*业务服务的需求,保证电信业务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使得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对入口设施的管理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避免造成将来建筑物内管线的重复建设而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与环境。因此,在管道与设施安装场地等方面,工程设计中应充分满足电信业务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1.0.6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经过*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1.0.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1-3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290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X700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BGJ79-85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232-82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 《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ISO/IEC11801 《商务楼通信建筑布线标准》EIA/TIA568A 《商务楼通信通道和空间标准》EIA/TIA569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总规范》YD/T926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电磁兼容标准》EN5022 《非屏蔽双绞线传输性能标准》EIA/TIA TSB67
总则1.0.1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的语音、*、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1.0.1随着城市建设及*通信事业的发展,现代化的商住楼、办公楼、综合楼及园区等各类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对*的要求已成为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在过去设计大楼内的语音及*业务线路时,常使用各种不同的传输线、配线插座以及连接器件等。例如:用户**交换机通常使用对绞**线,而局域网络(LAN)则可能使用对绞线或同轴电缆,这些不同的设备使用不同的传输线来构成各自的网络;同时,连接这些不同布线的插头、插座及配线架均无法互相兼容,相互之间达不到共用的目的。现在将所有语音、*、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的设备的布线网络组合在一套标准的布线系统上,并且将各种设备终端插头插入标准的插座内已属可能之事。在综合布线系统中,当终端设备的位置需要变动时,只需做-些简单的跳线,这项工作就完成了,而不需要再布放新的电缆以及安装新的插座。综合布线系统使用一套由共用配件所组成的配线系统,将各个不同*厂家的各类设备综合在-起同时工作,均可相兼容。其开放的结构可以作为各种不同工业产品标准的基准,使得配线系统将具有更大的适用性、灵活性,而且可以利用最低的成本在最小的干扰下对设于工作地点的终端设备重新安排与规划。大楼智能化建设中的建筑设备、监控、出入口控制等系统的设备在提供满足TCP/IP协议接口时,也可使用综合布线系统作为*的传输介质,为大楼的集中监测、控制与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综合布线系统以一套单一的配线系统,综合通信网络、*网络及控制网络,可以使相互间的信号实现互联互通。城市数字化建设,需要综合布线系统为之服务,它有着及其广阔的使用前景。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1.0.3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3在确定建筑物或建筑*的功能与需求以后,规划能适应智能化发展要求的相应的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预埋管线,防止今后增设或改造时造成工程的复杂性和费用的浪费。1.0.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设施系统、*化应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物的公用通信配套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应满足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业务的需求。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在建设期应考虑一次性投资建设,能适应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通信与*业务服务的需求,保证电信业务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使得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对入口设施的管理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避免造成将来建筑物内管线的重复建设而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与环境。因此,在管道与设施安装场地等方面,工程设计中应充分满足电信业务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1.0.6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经过*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1.0.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