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赠与公*、*明等*,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你要增加的人为房屋共有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才可以加名。如果没有抵押,并且房产证是在领取结婚证后办理的,双方带齐*、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和结婚证,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相关费用大概是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如果是婚前财产加上对方名字要缴纳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持房产证、结婚证、两人*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另外前几天税务局下文通知不允许对该项目收税。婚前加名需要赠予或者*,赠予大概需要评估价5%的总费用 婚后加名,拿结婚证办理,只有新房产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