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一、应交与不应叫的费用项目,收房时要先到小区物业办理收房手续,会要求你交纳一些费用,此时你可以拒绝交纳,由于房屋还没有经过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才有义务交纳相关费用。需要的交纳的费用有物业管理费,依照北京市发出《关于禁止一次性收取多年物管费的通知》,其中规定:一次性收取物管费最多不能超过一年,大家在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假如开发商要求交纳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是可以拒绝交纳的。对于停车费,应当于物业另行签定协议,现在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机动车存车费收费标准:小型车150元/辆·月,大型车210元/辆·月。对于各楼入口到各户的管线费用的谁承担,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73号令《北京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当地商品住宅的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发经营者不得超过标价出售商品住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包括以下部分:“住宅开发成本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工程费和间接费用。”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由此看来新建商品房收取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都是错误的。有的开发商会要求交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其中的契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现在在北京购买普通商品房,契税税率为房屋总价的1.5%,契税的交纳时间为办理产权证时交纳,既可以自己到房屋所在地地税大厅交纳,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交。所谓的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交纳数额为房屋总价的2%,购房者应在办理房产证前到市或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由于面积测绘费的收费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在购房合同中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的义务,故此费用应当用开发商交纳,而不应当由业主交纳。以及一个就是供暖费的交纳,假如是集体供暖,由于不能单独控制每户供暖,即使收房不入住也要交纳供暖费,但应当在供暖期前几天才交纳,而不是收房之日。假如开发商还要求交纳其他不合理的费用,都可以拒绝交纳。
北京取暖费分两种:居民建筑收费标准和公共建筑收费标准。居民建筑收费标准: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即:用户热费
具体如下:城市居民生活供暖按面积收费,价格为0.18元/日·平方米,城市居民生活供暖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为0.054元/日·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42元/千瓦时。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建筑的居民生活采暖收费面积仍分别按建筑面积的90%、86%和82%计算。
市政的是30元/㎡/月,小区的就不一定了。17元/㎡/月-30元/㎡/月不等,根据小区业主委员会而定
锅炉房直供的是16.5元每平米。间接供暖的19元,燃气供暖的30元。通常供暖计费方式有两种,一个是面积分摊、一个是装计量表。计量表又分两种,水量表和热量表,其中热量表计量的方式最为准确,最能反映用户的实际耗能,不会产生同样面积热不热都收一样的钱或你开25度我开18度却因为面积一样却收同样的钱。按面积的方式通常会有一个弊端就大家节能的积极性不高,温度开得比较高一点,两外门窗关紧保温的热情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