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要你做,你首先就是要把要做的内容的工程量算出来,祝你成功,他要是不签,因为要是太多钱的话谁都不会签(用签证单的形式就可以了)然后叫他签个名就可以了,但不用写出来、你可以不做,必要时给个大概的预算价给他。上面只是我的观点、他要是硬要你做的话你如不怕他不给钱到结算时一起来也可以的,但就是会说不清楚。二,到以后结算的时候一起算要做当然是要钱的了
长期待摊费用的增加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长期待摊费用的减少计入经营活动流量中的“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减项及补充*的"摊销“项目。资产负债表,填列“其他长期资产”利润表,不填列。现金流量表应填列:“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房产局装饰装修办投诉,应为这些项目都属于基层隐蔽项目,业主没责任,你完全可以告装饰公司欺诈和耽误工期的违约责任,预算漏项这属于装饰公司自己的问题
为一名设计师哈,包括一些隐蔽工程,有很多工程项目要计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消耗问题;最后,看所有报价的项目,当然,是不是在某些事项地方增加了工程数量值,就可以很好的对比出一份报价里面所有的问题,看报价所有工程项目表里面的工程量问题,是不是你们在商谈过程中所描述的装修事项都包含在内,我建议哈首先,这个就涉及到你们地方施工的人工费标准问题了,还有就是所给你东西的品牌档次了有了这三点;其次,在看每一个东西的单价问题
1、擅自加层违反了《中华*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