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绿化设计规范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3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4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5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6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1、设施的设置位置和密度应与所在街道功能相适应,根据使用的人数、频次、方式、服务半径确定合理间距。 2、设施的设置应满足行车视距要求,不应影响城市环境景观,宜满足通透性要求。 3、设施的设置应结合周边已有的公共设施,适当整合,避免重复。 4、新建道路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2 m,改建道路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1.5 m,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宽度不应小于1.5 m。 5、宽度不小于5 m的人行道,可设置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但应保证3 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 6、宽度小于5 m且不小于3.5 m的人行道,除公益性设施外不宜设置公共服务性设施。 7、宽度小于3.5 m的人行道,应只设置公益性设施,同时应保证2 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其他设施不得设置。 8、通行带除必要的交通设施外不应设置外露地面的公共设施;路口人行带除必要的交通设施和废物箱外不应设置其他设施。 9、盲道及盲道两侧各0.25 m人行道空间内不应设置设施。 10、沿车行道边设施带内的设施,外缘不应越出设施带范围,留出0.25 m的车辆通行安全侧向余宽。 11、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内,不应设置座椅、活动厕所、报刊亭。 12、人流密度大的区域,如交通枢纽、商业区、景区景点、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周边人行道上的设施设置密度可适当加密。 13、设施的造型与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4、设施不应占压市政管线检查井,并留出管线维修的合理空间;满足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作业要求。 15、设施不应占压设施带内绿化树池,不应影响行道树的生长环境。 16、设施应安装牢固,安装后地面应平整,基础部分不得*露出路面,整洁美观。
人行道或安全带外侧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m。栏杆构件间的最大净间距不得大于140mm,不宜采用横线条栏杆。栏杆结构设计必须安全可靠,栏杆底座应设置锚筋,其强度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小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人车分流。从小区入口开始,通过合理的动线安排,将小区的车行道和人行道完全区隔开,使人和车各行其道,保持社区内部严谨的出行秩序。特别是将人行道穿插进绿化之中,郁郁葱葱,步行其中不禁使人心旷神怡,更大程度的提高了物业档次及行人安全。出入口的设计不同以往,在出入口处巧妙的设置了一个绿化围合式的贵宾等候区,您既可以让私人司机在此等候,为您提供便捷的出行,亦可在此迎接来访宾客,彰显了小
人行道绿化设计规范:宽度不小于5m的人行道,可设置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但应保证3??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宽度小于5m且不小于3.5m的人行道,除公益性设施外不宜设置公共服务性设施。宽度小于3.5m的人行道,应只设置公益性设施,同时应保证2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其他设施不得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