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8.0.5.8有明确表述。因为是表格我这里没法复制给你。对于居住区以外的城市道路,建筑物如何退线,*没有统一要求,各个城市根据自身规划管理要求有分别的规定。以北京为例,要根据建筑物类别,高度、面向道路是否有出入口、道路的宽度来综合决定建筑物需要退让道路红线多少米。你如果是设计,可以在办理规划条件的时候问规划局的,这是规划控制要求之一。
你的是建筑施工图,规范变了施工图本身没有年限,当时的施工图现在可能不符合规范了。但是由于时间久了以后,肯定也会受影响,2008年到现在很多规范。具体到你的情况,包括消防、结构等都有变化
这个你可以下*版的先看看,5块的都是*版的。图示书有,不过不好,网上售价出奇的高,网上也有,连盗版的都要20块,不过现在缺货图说好
消防控制室位置主要有以下几点:(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 (2)内部和外部的消防人员能容易找到并可以接近的房间部位。并应设在交通方便和发生火灾时不易延燃的部位。(3)不应将消防控制室设于厕所、锅炉房、浴室、*库、变压器室等的隔壁和上、下层相对应的房间。(4)有条件时宜与防灾监控、广播、通讯设施等用房相邻近。(5)应适当考虑长期值班人员房间的朝向。
前者是必须执行的法规文件,后者是为了帮助执行法规文件所做的图解。
民用建筑一般由基础、墙或柱、楼底层、楼梯、屋顶、门窗 这六大部分组成。民用建筑:是由若干个大小不等的室内空间组合而成的;而其空间的形成,则又需要各种各样实体来组合,而这些实体称为建筑构配件。一般民用建筑由基础、墙或柱、楼底层、楼梯、屋顶、门窗等构配件组成。建筑结构基础:建筑最下部的承重构件,承担建筑的全部荷载,并下传给地基。墙体和柱:墙体是建筑物的承重和围护构件。在框架承重结构中,柱是主要的竖向承重构件。屋顶:是建筑顶部的承重和围护构件,一般由屋面、保温(隔热)层和承重结构三部分组成。楼地层:是楼房建筑中的水平承重构件,包括底层地面和中间的楼板层。楼梯:楼房建筑的垂直交通设施,供人们平时上下和紧急疏散时使用。门窗:门主要用做内外交通联系及分隔房间,窗的主要作用是采光和通风,门窗属于非承重构件。建筑的次要组成部分:附属的构件和配件:如阳台、雨篷、台阶、散水、通风道等。主要种类:民用建筑即非生产性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民用建筑,即非生产性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