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对你有帮助:(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
提取流程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本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公积金提取几种能:1、买房用途2、租房用途3、房屋装修4、退休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3.结婚证原件,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有效期一个月)4.租赁纳税发票原件,由合肥市地税部门出具5.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和网上备案确认单复印件一份6.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7.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当前承租连续满一年。8.家庭无房证明一份,合肥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有效期一个月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