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质保期间与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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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质保期间与质保金
6个回答 08-05 浏览 1505
推荐标签: 装修质保期与质保金装修质保金与质保期
檬柠Lemon
檬柠Lemon
08-05 02:57
门窗工程的保修期可参照为2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原谅这世上没有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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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3:05
(四)中华*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1:在正常使用下、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系统.供热与供冷系统;2三)中华*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规定,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面防水工程;5、给排水管道,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设备安装为2年,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装修工程为2年;3;4,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为5年
外星小萌怪浮沉
外星小萌怪浮沉
08-05 03:14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1、保证金的含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2、缺陷责任期及其计算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工程竣工之前(一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保修书中应该明确约定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期限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3、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1)保证金预留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自行修饰装修、改动结构、擅自添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不属于保修范围。三、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期限。但不能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要求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玻璃心
玻璃心
08-05 03:22
缺陷责任期的概念源于2005年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如下:“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在该办法中不仅对缺陷责任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和界定,而且还对其期限做了描述。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合同约定。而保修期却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概念了。对此2000年6月26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有明确的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可见保修期指的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期限。该期限虽然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能违背以上第七条的规定,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通过上文对缺陷责任期的比较,从本质上来说其区别是很明显的,前者是发包方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而保修期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期限。不过从一个角度,即利益,来考虑,如果缺陷发生在缺陷责任期内,对于承包人没有进行维修的行为,发包方是可以从质保金中扣除的;而如果缺陷发生在保修期内缺陷责任期外,那么对于承包商不维修的行为或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通常来讲保修期是长于缺陷责任期的,特别是对于大型工程。而我们在日常的一些小项目工程中,常常将缺陷责任期等同于保修期,而且在合同的拟定中混用,或许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不过这对我们进行大的工程来说可能会造成很大损失的。当然对于一些小的工程,也可以将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等于保修期的期限,不过在用词的时候应该准确,至少作为拟定合同的己方应该明白其代表的含义。
唯他命
唯他命
08-05 03:30
但付款时间按约定执行的质保金按照合同的约*间支付.如果双方约定的质保时间低于*强制规定.验收合格后如果一年后拒绝付款可以起诉,是以*规定为准
思念是病可你是命
思念是病可你是命
08-05 03:39
房屋装饰工程质保时间,2年后可收取维修费;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以内为无偿保修期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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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这个要取决于你于装饰公司是怎么约定的,一般也就3%-5%,太高的话是不合理的。不过现在家装的话一般是不会约定证金的,在公装上倒是会约定。正规的装饰公司会在工程结束后给你保修卡,会写明保修年限的。找一家当地口碑不错的装饰公司吧,有无保证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把你的工程做好!满意就给个赞吧!谢谢!
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说应该有保证期间,过了保证期间,当然应该退还质保金。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规范家庭居室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主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说应该有保证期间,过了保证期间,当然应该退还质保金。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规范家庭居室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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