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0.4883元/.3元/.7783元/:第一档电量为240千瓦时及以下的电量.4783元/.05元/千瓦时;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5283元/.7883元/,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千瓦时,即0;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即0;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北京市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5383元/。其中,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
79元,将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二档为:每月0~220度的电量:第一档为,电价每度0.54元:每月超过400度的电量;第三档为,电价每度0.49元,电价每度0:每月221~400度之间的电量自2017年7月1日起的用电具体实施方案是
基本电费是0.538元/度,用电在50—100度之间每度涨3分,超过200度就要涨一毛/度
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度及以内的用电量,每度0.588元;第二档电量冬夏季的为180度—450度,春秋季为180度—350度,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为0.638元/度;第三档电量为450度以上,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为0.888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