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办理借款手续。
1、需要借款人到承办银行填写《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贷款中心办理相关的还款手续,但必须是借款人本人到柜台办理。2、如果通过申请,那么银行会结算本金,在通过申请的1年内,以万元为最低还款额,提前偿还的部分贷款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3、同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必须是在正常还款状态下进行的。如果借款人有逾期贷款,则需要先偿还逾期贷款之后才能申请办理相关业务。二是扣款日前后各三个工作日不能在柜台办理相关业务。
您好,先填写一个提前还贷的申请表,到公积金贷款银行要,然后由银行审核递交公积金中心,他们同意后允许你提前还款,但是分为,1、月还款额不变,年限减少。2、年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两种情况,自己事先选择好,全部过程一般3-5个工作日就可以了,在你下次还款日前办妥这些手续。
办理流程 【1】员工向公积金中心或者承办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有关*; 【2】公积金中心或者承办银行受理职工申请后,对职工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核;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者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5】公积金中心出具同意贷款审批意见及办妥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