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如下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br/
装修合同范本: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合同附件:
装修合同范本:发包人(甲方):(全称)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承包范围:。1.5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成都市装修合同范本编号:_____________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BP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第四条甲方义务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第五条乙方义务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第六条工程变更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第七条材料的提供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第九条质量标准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标准验收:(1)《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3)其它验收标准: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委托方(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已方): 甲方现有住房/会所/写字楼壹套,委托________________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并施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 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庭装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以报价表所列项目为准 4.工程施工方式:a.单包工b.包工包辅料c.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 二、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并在图纸及报价单上签字认可;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 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批件手续并交纳物 业公司费用及装修押金。 2、负责审定双方协议的变更、增改项目,并按进度支付变更增改项目工程款项。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纳 相关费用;若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或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 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4、协调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协调邻里关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甲方负责 修复和赔偿。 6、甲方所购材料质量需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认可,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材料进场日期必须符合乙方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此误时误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甲方所购材料之项目,由甲方承担保修费用。 7、甲方指派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 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8、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 完成。 三、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对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的确定,拟定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所采购的装饰 用主材,事先经甲方审定、认可;协助甲方办理入场手续,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第90号 令“规定向物业交纳装修押金及工人出入证费用。 2、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 工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进程中的项目变更事先交甲方审定、认可后方可施工。参加竣工验 收、编制工程结算单。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同时协调 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乙方负 责修复和赔偿。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为甲方验房,验房通过即表明乙方已认可甲方房屋质量,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 水、电、空鼓等质量问题,不应将责任推卸给甲方,应自行解决或者与物业管理处协商解 决。 9、所有与此合同有关的劳动工具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工程进度,及甲方所需购买物件和甲方需提供的配合服务,包 括现场评估和监督等。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报价单、工程增改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 91)或“深圳市家装工程质量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影响工期,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以 及因甲方临时更改图纸而影响工程质量、延误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以 “工程增改单”为准。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 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 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 额的%支付滞纳金。 6、由于乙方原因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若合同期内甲方要求 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作为奖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完工自验收合格当日起两年内,乙方实行质量保修。即两年内因乙方施工或所购材 料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两年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所购材料造成的问题,则 由甲方负责维修材料的购置费用,乙方免人工费进行维修。 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 止。 3、以下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项目报价单 ③。工程增改单 ④。双方书面认可的附件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 1、进场前查水、电,进场后不能打坏水、电,打坏后由乙方负责。 2、不能在房内做饭,出了事由乙方负责。 3、电的管内不能有接头,管与管的交接处不能有接头,从上一接线盒处找接头。 4、乙方施工完成后,交付甲方水电施工图1份或水电改造图片。 5、防水经甲方验收后,才可以贴瓷片。 6、插座右边火线,左边零线 7、火线用红颜色,零线用黑色,地线绿黄相间的 8、工程结算价按竣工实际工程量核算,多退少补。 9、水电项目保修三年。 10、由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须在使用前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清单。 11、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增减工程项目。 12、合同签定后,在不变更项目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工程价格。 七、备注事项 1、本合同未涉或未详部分,以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凡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仲裁委 员会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合同之补充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分以下五次完成: 签合同后,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10%,作为装修定金(定金将打入工程款); 开工,水电改造完毕后付总工程款的40%,作为第一批材料款; 木工完工,油漆工进场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第二批材料款; 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 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将余款5%一次性付清。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