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一步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第二步提交申请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第四步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第五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第六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贷款流程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银行放款――按月还款。符合以上情况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到公积金贷款了。实操过程并不复杂,只需要遵循以下的指导,便可顺利完成。由于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流程存在差异,下面以北京为例介绍。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