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监理,由取得法人资格,具备监理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是工程建设的一种技术性服务.二、工程建设监理,要体现“自愿互利、委托服务”的原则,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要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深度和工程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收:(一)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见附表):(二)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元一5万元/人、年; (三)不直按(一)、(二)两项办法计收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商定的其它方法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