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物业申请,在物业的出具的装修协议上签字,同意合同上相关规定,并提供装修的图纸、让物业审核;2、办理“开工证”,也就是用来贴在自家门上,便于物业检查的工期证明;3、办理出入证:主要是为工人办理的,以免装修期间有不法人员混入小区;4、缴纳装修押金(各个小区收取的不同,最少也在2000元左右,一般装修完工后3个月会退给业主);5、预交垃圾清运费:这笔费用是用来支付物业清理装修垃圾用的,和支付给
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排号费没有法律依据。很有开发商的房子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果你想推房子是可以的。
需要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2、建设部第9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株政办[2008]20号《株洲市公共场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审批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产权证明文件 (二)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四)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五)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1、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限室外幕墙工程)(复印件) 3、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 4、施工合同(原件) 5、监理合同复印件 6、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按规定必须审查的,原件) 7、公安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8、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原件(市装饰办先行办理) 注: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但尚可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补正需补交的材料名称、种类。 (三)符合要求的颁发《建筑工程(装修)施工许可证》 办理程序 1、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 2、1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发放《建筑工程(装修)施工许可证》 七、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需要的,需要到物业办理装修登记的,以免业主将不该拆的地方拆了,引起祸患
需要的,需要到物业办理装修登记的,以免业主将不该拆的地方拆了,引起祸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