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1.提供*双方*,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2. *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3.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4.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5. 贷款批贷后,通知*双方过户6.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理中心放款市管公积金所需*买方:夫*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卖方:夫*双方*、户口本、结婚证、房本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申请条件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4. 借款申请人夫*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具体流程如下: 如果是购房提取的话: 办理流程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安庆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非上海户籍的朋友如果离开上海,并且以后不打算到上海工作,可以提取公积金,通过封存公积金账户,并且可以提取自己的部分以及公司缴纳的部分。提取公积金需要相关流程以及材料。 从单位辞职后,向单位索取退工单,并且有盖章。
很高兴为你回答:贵港公积金提取流程:1、员工凭*和《申请表》取号排队。2、填写银行“*”申请表,复印*,静候叫号。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住房公积金结算单据。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 四、特别提示 1.深圳户籍员工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如员工曾更换单位,则单位证明应由目前为本人缴交社会保险的单位提供,而不是由原来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提供。 2、参保人的名字中因含有生僻字而无法在电脑中显示的,须带齐*到相应征收部门,由分管员核实后在电脑中填写备注,再来办理结算业务。3、因某种原因而引起的*号码、姓名、户籍与电脑*不相吻合的,参保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征收部门分管员处更正后,才能办理结算业务。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避免太少了还去取, 等于也拜忙活了。 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 比如本人在长沙的, 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 先查查自己有多少!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 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 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 或者是空着 。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4然后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 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 比如我的长沙的就是建行的。 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5准备好申请*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长沙的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 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给银行, 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 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 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6最后一步把*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 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了
你好,有以下的流程: 首先需填表格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另外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注意: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