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交贷款所需资料2、中心窗口对借款人的身份真实性及贷款资料等审核3、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4、签订《抵押合同》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5、签订三方《贷款合同》6、核发《准予贷款通知书》7、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账号。
1.审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借款人的身份证真实性和贷款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退回借款人的材料,审核通过,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2.签协议:签定《抵押合同》和三方《借款合同》。3.办登记:持《抵押合同》和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轮回理抵押登记。4.领证明:从房管部门领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送往公积金窗口。5.放贷款:借款人持《贷款合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准予贷款通知书》、转帐支票到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办理放贷手续。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2、请收申请人资料后,银行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的转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再由银行工作人员生成合同,办理抵押,扫描抵押资料; 5、银行规模审批; 6、转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规模审批及财务审核; 7、发放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作的全过程 1、咨询,领取表格; 2、提出申请; 3、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6、办理房屋财产保险; 7、贷款转帐; 8、每月还款; 9、贷款结清注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