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
封面信息如下:甲方:(物业管理单位)乙方:(装修企业)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法拥有小区幢单元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时至次日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141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七、违约责任: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八、纠纷的解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1、2、3、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
发包方: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就 装修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工程承包范围:。 2.1.1(省略)。 2.2工程管理 2.2.1施工时,乙方(yifang)应确保工地附近现存的一切市政配套设施维持正常状况、消防通道畅通等;如因工程引起上述设施的破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并通知甲方。乙方应保证工地附近居民生活不受施工影响。 2.2.2施工时,乙方应满足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确保工地及周围区域安全、卫生、整洁。乙方自行安排施工所需要的排污、排水、渣土(及其他垃圾)装运等工作。 2.2.3乙方已经部分施工完毕的工程,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地面铺贴后应覆盖保护膜)。 2.2.4乙方应根据甲方及监理的要求及时修补缺陷,或根据施工图纸的进行工程变更。 2.2.5乙方承包工程整体竣工后,应提供相关资料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2.3材料及设备采购 2.3.1工程所需材料,除本合同附件《材料设备配置表》中特别注明外,由乙方负责采购提供。乙方采购的主材,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提供样品封存。 2.3.2(省略)。 2.3.3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必须提供原材料清单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上述原材料、半成品,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可以中止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工期不予顺延。 三、工程期限 3.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3.2工程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期的,期限予以相应顺延;工程因乙方原因延期的,期限不得顺延。 3.3(省略)。 3.4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乙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后签认的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与验收 4.1工程质量要求:优良、合格。 4.2乙方应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木结构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并保证一次性验收通过。验收标准如下: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质量验收规范》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木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7、室内外装饰施工图、相关效果图及照片 8、《材料设备配置表》及部分主材封样照片 其他: 4.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3.1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需要中间验收的,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地代表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3.2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方要求进行整改,对于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每次扣除500~5000元。 4.4竣工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单及全部验收文件后3日内组织进行验收。 五、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5.1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元、 (小写)元。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甲、乙双方申请额为准。 5.2工程结算办法: 5.2.1包工包料:。 5.2.2包清工:。 5.3付款方式 5.3.1工程开工后7日内付给乙方员工每人50元生活费,其次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届满后支付。 5.3.2(省略)。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委派为甲方管理人员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甲方的义务。 6.1.2提供《装饰、装修施工图》图纸,组织设计单位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协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6.1.3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文明施工情况,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办理现场技术签证。 6.1.4审查并确认乙方施工方案。 6.1.5根据乙方工程进度,向乙方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6.1.7仅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距施工现场30米的电源和水源,工程所需的施工用水、用电和通讯线路的接入及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委派为乙方项目经理,代理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任何对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指示,均视为有效地传达给乙方。 6.2.2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乙方对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工作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则乙方可以视为甲方同意乙方书面报告中的建议并据此作出决定。 6.2.3(省略)。 6.2.4本工程每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以书面形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下一道工序。若甲方收到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乙方视为本分部工程合格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2.5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期限延误,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6.2.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因自身管理原因在施工中出现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所造成赔偿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按照本合同5.3.2款处理。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甲方将扣除的款项予以支付。上述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额、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处理该事故的其他所有费用。 6.2.7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的食宿及工资、补贴等相关费用。因劳动争议或甲方工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害的,甲方按照本合同5.3.2款处理。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或其他标识。 6.2.8(省略)。 6.2.9成品保护要求: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负责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含正常使用损耗),乙方负责修复。乙方在施工期间,损坏已交付的已完工工程成品,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2.11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和质检员,为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把关。 6.2.1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以及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乙方印章)。 七、安全生产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定》,确保施工场地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7.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条例规定,施工过程中防患未然,积极排查火灾隐患。 7.3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或规程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工程保修 8.1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设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贰年;验收过程中需要整改的,从整改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2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与甲方有关人员查看现场;查看现场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维修项目应在两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按约定及时完成维修任务。 8.3(省略)。 8.4除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乙方未逾期完成维修任务或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8.5保证期内,工程质量缺陷或维修工作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按照6.2.6款处理。工程保修条款中未约定的其他事项,依照本合同其他相应条款处理。 8.6保修期满,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后,退还剩余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九、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除非不可抗力和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对方所有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9.2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应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在30日以内的,乙方按工程总价款万分之五向甲方累积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以外的,乙方按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一向甲方累积支付违约金。 9.3(省略)。 9.4除专业设备、安防、橱柜等常规另行分包项目外,事先未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乙方转包及分包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9.5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结算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而未支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五累积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争议出现后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1、提交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009版推荐文本)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发包方: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就装修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施工面积:。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2.1工程承包范围:。2.1.1(省略)